根据《基本法》,特区行政长官休假/外出期间,政务司长、财政司长、律政司长、
暨“三司十二局”之三司首长,皆有资格署理行政长官职务,就任“署理特首”
最终由谁署理事务,全看特首委任于谁
这是三司凌驾于十二局政治地位之上的权限之一
因此,财政司长可能出现的概率是零
三司十二局之首全是久经考验,长期筛选,做过严格政治审查,在“疑罪从有”,“疑人不用”原则之下出位的“杰出爱国志士”
只不过,各司局之下的各部门就有几率产生问题了
“一哥不找我,今晚我也要去见司长”曾锦松握着咖啡杯,感受杯身传来的温度,心里稍稍安心一些:“危机指导小组已经背离政府宗旨了”
可惜,由政府批准,具有行政权限的一个临时组织,并不是说批准就批准,说撤销就能撤销的
能够获得财政司迅速批准是由于“金融风暴”近在眼前,西方资本“兵临城下”
现在想要撤销也需要财政司开会表决,还可能面临投票阻力,以及舆论非议,成为市场下的负面消息,影响港股信心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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