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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知县走私了这么多食盐,一定查抄出不少家产吧?”梁文惠又问那典吏。

        那典吏表现出一幅纳闷的表情,说道“这个案子怪就怪在这里,当时连余知县的老家都抄了,只抄出几百两银子。但查抄出几百两银子如何结案,最后听说是把几个商家的财产匀到了余知县名下报了一个几万两,才勉强对付过去。”

        两人听到那典吏的最后一句话,顿时大惊,竟然还有这种鬼操作?没抄出银子说明此案有重大冤情,怎能把其他人的银子匀到他的名下上报!这是典

        型的草菅人命!

        聊到这里,何志远再再结合这些天探听到的消息,综合分析来看,这个余知县十有是冤枉的,而造成这个冤案的始作俑者很可能就是陆家和岳同知。

        与那典吏吃完饭,再将喝得酩酊大醉的典吏送回家中,两人才又重新回到客栈。

        现在情况已经非常明确了,问题还是出在淮安分司岳同知那里,至于是什么原因让他马上改变了主意,现在还不得而知。何志远与梁文惠商量了半天,觉得岳同知改变主意最大的可能就是陆家,一定是陆家给他保证了什么。这种情况下再想让姓岳的就范,就很难了,只能死马当活马医,明天再去见一见岳同知,看他态度如何。

        次日上午,何志远与梁文惠再来到淮安分司衙门拜见岳同知。

        这一次岳同知倒是非常热情,完全没有上次的傲慢与冷淡。等寒喧过后,何志远直奔主题“岳大人,你上次说一两天时间就能放人,现在都三四天了,怎么还没有放人?”

        岳同知的脸上依然洋溢着和煦的笑容,热情地说道“两位公子稍安勿躁。我也非常关注这件案子,也想早一点审结,但淮安府衙那边说又有点小意外,所以还要再核实清楚。”

        何志远继续追问“你上次说一场误会,现在又要核实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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