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电影从筹拍开始到杀青等上线,要经历多重的工序,这段过程需要不少的从业人员合作,其中涉及的公司也是多不胜数。(书=-山*0小-}说-+网)
看着企划案还不到三分钟,赵泰就骂原主脑残了。
这部电影制作资金是赵泰跟周达的挂名公司泰达影业出的,可电影的宣发和院线的票房分成权却是一家叫做千达的公司。
千达公司的实际控股就是赵怀柔。
简单来说,就是制作费用和大多数成本是赵泰掏了,而最重要的宣发以及票房分账却是被赵怀柔拿了。
宣发就是流量话语权,而票房分账是和院线方合作。
这样的结果就是,如果电影爆了!那么赵泰只能拿到初始合同的票房分账,而那部分溢价的跟他没关系。
如果是电影赔了,那么他这个第一顺位的投资方就要被口诛笔伐。
真是黑锅自己背,好处拱手让人啊。
再打开微信后,列表里密密麻麻的都是联系人的信息。
聊天频率最高的不是公司的成员,也不是旗下产业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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