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中一凛,该来的,还是来了。

        我反而心安了,群攻技能也不放了,这是专心致志的攻击面前的两头豺狼,反正凭我现在的装备水平,扛住它们是非常轻松的,全身5%的吸血属性也能起到很大的作用。

        那些白色光点的移动速度很快,只是在队形上显得不够整齐,杂乱无章的,看来并不是什么太出众的团队。

        大约10分钟之后,我的龙之眼从百米左右的距离目测到了他们,话说,这个技能真好用,把我2.0的空军眼一下子提升到了5.0,都快赶上鹰眼了。

        领头的,是一个个头不高,皮肤黑黝黝的剑士,我一眼就看出了那小子是刚刚被我宰掉的黑马王子。

        他的身旁,跟着刚才那几个挂掉的MM,身后,则是一片等级参差的玩家,最低的60级,最高的则有72级。

        黑马王子虽然水平很菜,可是经验并不缺乏,看见这么多狼把我围在中间,他不慌不慌的摆了摆手,示意自己的队伍停下。

        那个弓箭手MM拍了拍手,二十多个弓弩手玩家立刻绕着整个狼群站开,一个个剑拔弩张,随时准备攻击我。

        只可惜,由于狼群的数量过多,而且已经形成了一个密集的半圆弧,所以他们的射程显然是不够用,根本就没办法够到我。

        看着我安逸的从里面调戏着豺狼兵卫,黑马王子的脸都快气绿了,“王八蛋,还特么的挺会玩的,有本事给老子出来,老子今天要给你点颜色看看!”

        我无奈道,“唉,傻货,老子我是出不来了,有本事你进来吧,或者,你们这些人可以把这些狼清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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