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渐飞喜欢人。

        小孩,青年,老人,穷人、富人、男人、女人。

        他都喜欢。

        对于一个已经有二十多年没有瞧见人的人来说,遇上人的确是件愉快的事情。

        他每天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呆在拥挤的街道上散步。

        因为只有在那时候他才发现自己已经不再孤独,已经真正融入了这个已经隔绝了二十多年的世界。

        长安是非常繁华的巨城。

        城中有许多人,各种各样的人,甚至应当说无论什么年纪的人,什么行业的人都是存在的,他喜欢长安,可这次他来长安并非是因为长安人多,而是因为他要杀一个人。

        他喜欢人,偏偏要杀人,世上往往有许多事情是无可奈何的。

        他并不喜欢杀人,可他偏偏要杀人。

        他杀的这个人不是普通人,而是名震天下的大镖局大当家司马超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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