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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色已经不早了,在界门内的时间虽然和外界不同步,但消耗却是实实在在的。今天的修行试炼多多少少的都积存了一些经验。碰到脚下这块泛着金光的石头,李向打算把这个当成本日最后的收获。

        相传阿努那奇人役使人类开采黄金,并对人的基因进行了改造,李向现在挖这块石头,心里就有这种宏大的史诗感,在这个毫无智慧生命存在的世界,他雇佣自己,挖掘星球上的宝藏,并且毫无埋怨,满怀期待。

        可惜这里没有什么生物的DNA需要他进修修改,何况他也没这个本事。专心挖土,手工精作,赶超栏详才是合适的追求。

        好在这不是那种冰山一角的石头——上面露一个小头,土里却埋了半座山。整个挖出来有篮球大小,非常轻盈,颜色又很靓丽,是那种五彩斑斓的金黄色。

        可惜李向的知识储备有限,实在不知道这东西是什么,也可能是个宝,也可能就是能玩。

        为保险起见,他还是准备将这个大石头带着,洗干净了至少能当个摆件放桌上,异界蛮荒风。

        这里就这个特别的东西,也没什么遗址奇观之类,李向看了看手中的金色石头,在阳光下,石头上的色彩仿佛会流动,正仔细观察之间,突然天上掉下来一只鸡,差点种在了他天顶盖上。

        定睛一看,原来是一只巨大的飞禽,或者说是猛禽,爪子有人手两个那么大,尖锐的大嘴,看起来没什么骨头挡得住,只不过现在这长长的喙深深的扎在刚才挖出的土坑中,毫无威猛的形象可言。

        以头抢地尔,说的不就是这种事情吗。

        也不知身上断了多少骨头,大鸟羽毛散乱,鲜血淋淋。李向望了望天上,这东西八成是刚才和那个熊样猛兽打架的飞禽,只不过实力可能差一点,被那只“熊”给打下来了。

        看着还在地上扑腾的大鸟,李向将石头收起,还是决定救一救,落在自己面前了,这里也不存在敢不敢扶的问题,心理上要为之前上辈子的缺憾多做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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