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未吃过的菜,又是以鲜香为主。
再配上萧云那让整个世界都疯狂的美酒。
这绝对算是现如今天底下最高规格的一餐!
任谁都比不了。
酒过三巡。
每个人都吃到嗓子眼了。
却还有人禁不住伸筷子。
心里想着再吃一块,仅仅一块的话,应该没啥问题。
还有人自作聪明的觉得若是喝一口汤,顺一顺的话,应该还能吃下去。
所以酒喝的都有些上头的萧云,只能无奈的拿出金针。
用细线把每个人的拇指给缠上,等拇指变得紫黑,再刺中皮肉,放出一点黑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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