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以后无田奴仆工匠等就不再需要交口赋等税收了。另外所有城池的入城税都免了,不许再让士兵在城门口搜刮百姓,为令者严惩不贷。”
“还有,百姓开荒无主土地前三年所产,都归百姓所有不需任何缴税,三年后每年向官府缴二成田租,缴满五年此地就归开荒者所有。最后还要加一条,如果谁家的田荒了无人去耕种便要受罚。如果是家里没劳力无法耕种,可以先向官府申请,让别人代种。总之不能随便荒了田地。”
众人都觉得刘苟对地主太苛刻了。议论纷纷。
刘苟道:“好了,现在说第三条,商贾同税”。
“所谓商贾同税,就是以后商人和普通百姓一样纳税,要大力提高商人的地位,允许商人穿华丽的衣服。(古代商人地位低下只能穿麻衣,尤其是汉代)商人经商要纳税。但纳税后,要保护商人利益,按一定比例征收税务,如利润丰厚的产品可十税一。利润比较薄的产品,二十税一等等比例。严禁随便乱征多收。税吏多收乱收,重复收税,按贪污处置!”。
“契尾约税,就是买房,买地,大额合同交易等等,签订契约在尾部要有官府盖印才能生效,在合约的总金额当中收取一定费用,暂定二十税一”。(5%。)(后世宋元明清都这么干的,其实就是现代社会也是这么干,印花税就是其中之一)。
“第四、军户免税。优待抚恤”。
“就是家中有人在军中服兵役,就不用缴税,或者减免税收。这样就能鼓励士兵英勇参军杀敌报国,但是只能是直系亲属,如儿子在当兵,父母妻儿,就不用缴税,旁系亲属不算。
“优待抚恤,就是士兵死了要发抚恤金,如有妻儿,地方官员与乡老要照顾其儿女成年。总之让士兵没有后顾无忧放心杀敌。就是战死了妻儿也有人俸养。”
“以上四点是政务变法!”
“另外一点便是逐步废除察举制度,推行科考取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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