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了上述几个数据吴世杰开始介绍经审问归的俘虏的整体情况,这中间有一些属大小头目与土匪中多年参与外出抢劫的中坚力量共五六十人,也有几十个乃是第一次因青壮不足拉出来操练兼作运输力的,剩下的参与过土匪的日常活动或一二次外出抢劫的普通匪众。
普通匪众都是没有犯过杀人放火奸暴之类重罪的,犯有重罪的就是那几十个土匪大小头目与骨干份子,经过审问已经落实的有几十件以上,而之所以数量不大乃是这次行动大部分年龄大一些的土匪反而没有参加外一些主要头目都在智虎附近随智虎一起死了。
俘虏的土匪情况就是如此三六九等,实际上绝大多数乃是孟氏控制下的农民与土匪后代,但归根结蒂还是因孟氏招徕恶棍亡命组织,再利诱、威逼农民成为土匪的人最多。
情况就是这样,如何处理之前九个人也讨论过多次,一开始分歧较大,后来渐渐比较统一,最大的一致原则不轻放也不过分惩治。
能够达成这个原则主要是吴世杰他们受到现代社会三观影响深刻,另一个也是自身没有伤亡,没有报复什么的念头。
九人达成的共识后来者也一致同意,只是在具体处理尺度上十八人有分歧,有人主张严一点有人主张宽大为怀,特别是那些第一次参加者属于被诱惑与威逼性质,处分太严不大好。
当然也有人认为这些人虽然有被逼因素也是有一定的自身原因,实际上他们在孟氏控制区潜移默化也是对抢劫有些认同与对发横财的羡慕。
这二种意见都有道理,好在双方没有原则分歧只是尺度宽严主张有些异议。再说十八人也不会为此吵架外,中间人的意见更为多数。
中间人的意见乃是索性参照刑法为每个俘虏定罪,从最少三年到死刑为主。另外判刑后也不是关起来,而是押他们劳动改造,反正他们现在没有开什么矿,如采石场、砖窑之类地方看守方便需要的人力也多。
有了这个大原则接下来就是只要有兴趣就可以参加的审判环节,只是所谓审判并不审只是判,依据是审问记录。因为这审问记录不仅有每一个俘虏的自我交代,也包括对他人的揭发并加后面的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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