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家东凑西凑,最终借了八百块钱给李家。

        江母好话说尽,许诺等江闻钟出来后,就马上把钱还给亲戚。

        江闻钟的学费是够的,江安妮另外给他的六百块钱除了买了手表,其余的还没有动呢。

        江母算计的很好,等儿子出来,把手表一卖,不是就能还上钱了吗。

        至于手表能不能卖上原价,多借的那二百块钱要怎么还,江母压根就没有考虑。

        刘大银答应到省城的派出所说明情况,说自己不知道,钱不是江闻钟偷得,是女婿听说小舅子上学没钱,就从家里拿出钱来给他的。

        把责任推到李留柱身上,那也是没办法的事。

        家里四个大人,李三顺和刘大银告了江闻钟,当然不能改口了。

        江安妮做了口供,也不好改口。

        至于他在镇上派出所的口供,李留柱也想好了说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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