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向北。
一路上不断地有人加入,有人汇合。
有各州府征召的府兵,还有自备武器马匹的义从,还有鬼鬼祟祟、来路不明的“江湖好汉”。
如果算上那些辅兵和各世家大大小小的商队,还有运送物资的民夫,梅赢现在也算是统领十万人马的,一方诸侯?
只可惜,乌合之众之所以被称之为乌合之众,就是因为他们就像聚到一起的乌鸦一样,不仅缺乏纪律性,还都叽叽喳喳地叫唤个不停。
偶尔还会因为谁看谁不顺眼,就互相撕咬一番。
也就是还在大唐境内,不用担心有敌人来劫掠,否则,就梅赢那一群杂鱼,分分钟就得被敌人给团灭了。
“不行!这样下去,没等到突厥境内,咱们自己就先乱了。小默,你拿着我的印信,约束那些乱七八糟的各路人手。凡是不听从命令者,都给我砍了!”
程处默早就看那些人不顺眼了,但那些商队据说都是梅赢亲自邀请来的,不在军法的约束之内,砍人家是不是不太合适?
“让他们脱离部队,自行前往北方。想赚钱,就得敢于承担风险!”
想白嫖,做梦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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