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太医这小子,我记得他那篇《万古一帝》,牛批!作为新人写手能有这样的成绩,未来不可限量……”周四弦一面走,一面说,她不经意回头的瞬间,见一条浓眉大眼目光凌厉的哈士奇跟在她身后。

        那狗毛色发亮,还算干净,舌头一甩一甩,仿佛是个高兴的二傻子。

        周四弦回头看,那狗虽然还跟着走,但目光下意识会避开,仿佛有灵性一般。她走狗走,她停狗停。周四弦抬头,见前方一百米处有一桥洞,她心想,若是走到桥洞那里狗还跟着我,我就蹲下来作势捡石头打狗。

        二哈看起来傻傻憨憨的,但到底是条狗,周四弦小时候被村口的狗蹲点咬过,因此心中对狗有些惧怕。

        说起小时候被狗咬的经历,周四弦感到害怕又好笑。

        村子里家养的小土狗一般是不用链子拴起来的,能满村子溜达,邻居家的土狗也是自由活动。

        谁料那狗似乎是见周四弦好玩,每天定时定点在她上学的路上守着,也不扑咬,只是汪汪地叫着,见她满脸涌出泪水,狗大爷这才大摇大摆离开。周四弦倍感无奈,向家人求助,从奶奶那里学到一招捡石打狗,从此无往不利。

        “太医这个作者也真是可惜了,昙花一现。”金瘦马评价。

        “他确实不错,不过,只是胜在构思,”周四弦话锋一转,“文笔那叫一个惨不忍睹,而且在那样形势大好的情况下说不写就不写了,连回归日期都没有,真是天下第一大憨批,我是不会为了这种人去投票的。”

        周四弦说话间,又回头去看那狗,却见那条狗转身离开了,尾巴一摆一摆,仿佛是负气而走的情人,周四弦道一声:“……奇怪。”

        那头的金瘦马问:“什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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