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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咋的?”刘茂和撇撇嘴,不满道:“还壮胆,他们就不是两个肩膀扛着一张嘴了?说得好像咱给他们敬酒的资格都不够啦,不就是比咱们名气大点儿,身份地位高点儿嘛……作为温总的老朋友,咱过去那是给他们脸!”

        刘吉乐道:“那咱们更应该端起架子,等他们过来敬酒嘛。”

        “对对对,我也这么想的。”侯金强笑眯眯地说道,眼神中闪过一抹毫不掩饰的狡黠。

        有道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郑文江、刘吉、侯金强、李岩彪他们四个人,谈不上有多么高的素质水平,日常生活中也随行惯了。但是,他们从高中时期和温朔常年混迹在一起,早已在不知不觉中,被温朔熏陶得一个个在骄傲、不卑不亢的同时,又很有自知之明,至少,不会去做那种上杆子攀谈交情却毫无意义,反而图惹人厌恶、鄙夷的事儿。

        像今天这种场合,过去敬酒的话,那就不仅仅是会被人厌恶和鄙夷,或者让那些嘉宾们尴尬、难堪,敷衍着和他们说笑几句,还会让身为东道主的温朔难堪。

        说句不中听的话,如果大家依着刘茂和的建议,起身过去敬酒攀谈,不但不会给温朔长脸,反而会给温朔丢脸、降分!

        退一万步讲,有没有坏处且不说,肯定没好处。

        那又何必强出头?

        向来最是为人豪爽、大大咧咧的郑文江,难得婉拒了刘茂和的提议之后,又心细如发地劝说道:“刘村长,那些人可都是来自天南海北,有当官的,有做大生意的,每个人的习惯也不同,不像是咱们东云那边,酒席上大家走桌敬酒图热闹,人家没准儿不喜欢呢,咱们何必去热脸贴个冷屁股,还不讨喜?你瞅瞅,他们喝酒那都是小口轻抿,还有喝红酒的,一点儿都不爽利,哪儿比得上咱们喝酒痛快?”

        “对对对,我看还是咱们自己喝吧,来来,为我那大外甥的大公司开业典礼,干杯!”李彬及时附和了一句。

        此桌众人同举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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