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糊驱使骆驼来到秦兵身边,低声说道:“敌人很扎手,绝对不是黑虎赌场中那些杂役,而是常年刀头舔血的武者。”

        沙洲本就民风剽悍,黑虎部落更是人人尚武,部落中有十多支驼队护卫,总计两三千人。这些人不事生产,专门跟随部落的驼队押送货物,经常与沙盗和其他部族摩擦、战斗,每一个人都是骁勇善战的好手。

        虽然被敌人包围,可他们没有半点惊慌失措,仔细听,还会发现,黑虎部落的阵营中死一般的寂静,无论人还是骆驼都安安静静,没有发出一丝半点声音,驼铃的声音都听不到。

        秦兵眉头一皱,“如果开战,我们胜算有多大?”

        胡糊仔细对比了一下双方人手,己方有秦兵、赤瞳、女汉子和自己,再加上三十名无畏先锋,对方的人都掩藏在骆驼背后,不好计算,不过胡糊估算了一下,少说有六七十人,是己方两倍。

        “无畏先锋战斗力体现在两军对垒、正面抗衡上,而且,无畏先锋纯粹依靠装备优势,实力远远逊色于对方,一旦开战,绝对会死伤惨重。”胡糊又指了指对面营地,“他们占据的地方是一个流沙带,我们的人都穿着沉重的铠甲,一旦踏足进去,很快就会被流沙吞噬、埋没,或许连敌人的影子都没摸到就全军覆没。”

        流沙带,就是沙尘像液体一样流动,当有重物置于沙体之上,就像石头掉进水里一样,沉到底部。

        当然,驼队经常在沙漠里行走,靴底都是特制的,可以很好的停滞在流沙上。可如果是秦兵那些武装到牙齿的无畏先锋,绝对会像下饺子一样扑通扑通的沉进去。

        “而且,据我所知,黑虎部落有锻造作坊,打造的劲弩和破甲锥能在五十步之内轻易打穿铁甲,不知道我们的铠甲能不能承受住。”

        看到对方犹豫,虎力操着大嗓门高喊道:“对面的孬种,是爷们的,就放马过来踹营,是娘们的,就把屁兜子蒙脸上滚回家吃奶,别在这丢人现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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