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打算休息两天,把这段日子以来的修行体会好好整理总结,记录下来,然后再进入下阶段的实战修行。
展开一卷崭新的羊皮纸,又轻手轻脚地捏起一根羽毛笔,沾了点墨水,戈登开始思考该如何下笔。
直到墨水都滴到纸张上了,他都没能想出来,这第一句话该怎么写。
把羽毛笔插回墨水瓶里,看了眼自己布满老茧与伤疤的粗糙大手,戈登苦恼地挠了挠头。
普通人抬都抬不起来的沉重大剑,在这双手掌间轻巧得和羽毛笔似的,但若是真捏上了羽毛笔,只是小心控制力道不把笔杆捏断,就已经耗费了他大部分的精力。
他不是文盲,甚至挺喜欢的,但真不擅长写作。
或许应该像伯纳前辈那样,东一锤西一锤想到什么写什么?
这不是给后来的者增添难度么......
“猪扒,要不我跟你说,你来帮我写?”戈登期待地看向一旁舔舐清理毛发的猪扒。
猪扒抬起头,满脸难以置信地看向他,“你是猪喵?在下是只艾露喵,你让猫猫帮你润笔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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