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特找到巴基斯坦,难道说只有巴基斯坦能从华夏买到最好的武器?

        显然不是。

        在军火贸易中,华夏比欧美与俄罗斯厚道得多,不但明码标价,一分钱一分货,还从不提附加条件。

        如果说有什么问题,那就是,华夏很少出口自用装备。

        拿到国际市场上贩卖的,基本都是“外贸型”,特别是最新式的武器装备。

        所谓的“外贸型”其实并不是专门为出口研制的型号,而是内部竞争的失败者,也就是没有被华夏军方采用的型号。

        这类“外贸型”装备有很多,比如FC-31战斗机。

        虽然华夏官方从没承认,但是FC-31就是第五代战斗机的候选型号,只是在内部竞争中败给了J-20,主要是设计思想过于保守,定位为中型战斗机,改进潜力太小,以及对动力系统要求更高。

        这里面既有战术思想的悖对,也有技术上的难关。

        比如,发动机就是个天大的问题。

        在第五代战斗机项目启动的时候,华夏已经通过WS-10项目,在大推力军用发动机领域有了一定的技术积累,中等推力发动机却是空白,因此研制一种用于J-20的大推力发动机,比为FC-31研制一种中等推力发动机更容易,而且大推力发动机的用途比中等推力发动机更加广泛。

        用两台就能推动一架重型战斗机,用一台的话则能推动一架轻型战斗机,还能用相同的核心机发展大涵道比发动机,舰用燃气轮机等,成为轰炸机、运输机与战舰的动力,甚至能衍生出民用航空发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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