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量:22(+15)

        敏捷:16

        智力:23

        能量:28/30

        emmm,击杀了近百人,但力量也只是增加了十点,就是说随着自身实力的提高,吸收普通人级别的属性也会降低,有质量之分。陈诺现在分析能力已经到了初级计算机级别,也是因为基本属性中,智力是目前最强的,所以大脑分析能力强。

        程远志看起来并没有因为陈诺的强大爆发力而被镇住,反而越冲越快,看来黄巾军真的被张角洗脑洗的很彻底啊,个个都不怕死的!

        冲锋了一段距离,接近陈诺的时候程远志放弃了坐骑,高高跃起,举起戴着手套的右手,借着急剧的冲力击向陈诺。

        “本身力量加上重力作用,程远志这一击力量应该很重啊,不过这次我就想试试不用湮灭之雷状态下自己的属性去到哪里,不过还是不要托大,借助聚能之枪的力量,达到37点,应该是前世的极限力量也达不到了吧”

        左手握住聚能之枪,右手同样向上击出,迎向程远志的手,轰的一声,两拳交接处传来一声巨响,陈诺后退一步,而程远志则在半空旋转一圈落地后还噔噔噔的退后了三步!

        程远志终于吃惊了!心想“怎么可能!这小子怎么可以一拳击退我,我可是戴着天公将军赐予的手套啊,哪怕一匹马都能一拳击倒的”

        陈诺现在自然不知道程远志戴着的也是张角的属性力量武器,只是觉得自己的拳头是有点麻,但除了麻也没有别的感觉了,“不错嘛,那种冲击力我都接下来了,而且看样子他处于劣势啊,看他那个呆若木鸡的样子!”

        不过如果不是聚能之枪赋予的力量,应该只是和他不相上下,看来这个时代武器和装备也是非常重要的。

        不可能的,天公将军赐予的宝物是无敌的!啊啊啊啊!程远志像疯了似的,又挥舞着拳头跑了过来。“既然你不想走,那就把命留下来吧”

        陈诺,也冲了过去,但依然没有使用湮灭之雷的能量,毕竟既然试验了,就以自己本身的力量来战胜敌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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