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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制定法律。但凡高昌人与突厥人,无论因何事争执,高昌先打四十大板,四十大板下去,命硬的也剩半条命,命软的,当时就被打死了。高昌王畏突厥人如虎,各级官吏同样如此,于是高昌汉人就是西域的三等奴隶。

        第一等是高高在上的突厥人,第二等人则是西域各族胡人,第三等则以麴氏为首、统治高昌的薛、马、张、何、柳、刘等七姓。

        在高昌王的高压统治下,高昌汉民为了生存,面对突厥人的挑衅,只能忍气吞声。高昌国说是一外以汉人为主体的国家,事实上却是一个是非不分,律法沦丧,强者欺凌弱,胡人欺压汉人,恶人横行无忌,良民无以自安的国度。

        突厥中确实有一项约定俗成的“抢妻”习俗,允许强有力的青年去抢夺各地、各部的女子为妻,这在汉人眼里乃是一项鄙陋之极的野蛮风俗,在中原别说普通人家的男人抢夺别人的妻子要判重刑,就算是皇帝也不敢公然强抢有夫之妇,但在高昌国却是默许这种行为当然,抢别人老婆的会被认为是好汉,被别人抢了的那便是窝囊废。

        高昌王朝屹立一百四十年,高昌汉姓血统完全混乱,别说语就是退化,就连生活习性也与胡人一般无二。高昌汉人在经济水平和文化水平上是退化了。陈应作为后世之人虽然明白,这是特殊时期汉人化为胡人的例子一但在历史上却绝非仅此一例。

        在后世天朝时期,法律在升学、生育、纳税、社保、医疗、各个方面向少数民族倾斜,很多汉人也主动改成少数民族,也是主动胡化。

        陈应可以理解,麴氏的行为,却不会接受。他灭亡高昌的心思,则更加坚定。

        最让陈应气愤的是,高昌王为了获得突厥人的庇护,送高昌汉人女子供突厥人银乐,送青壮年供突厥人为奴隶。

        陈应听到这个消息,气得瑟瑟发抖:“现在高昌国还有多少汉人?”

        马孟明感受到陈应身上的杀气,怯怯道:“除了薛、马、张、何、柳、刘六姓还有一两千青壮之外,似乎就这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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