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案例来说,人在催眠状态下说出来的话是不能作为证据的。但是由于仲夏的情况比较特殊,老邢还是让下属在仲夏的失踪地点开始走访工作。让人欣喜的是没过两天,这个目击证人便被找到了。这个地点没有摄像头,要不是大妈经常在这一带买菜,正巧碰上了前来走访的刑警,那还真是大海里捞针了。

        目击证人确实一个六十多岁的大妈,个子不高,顶着一头半长不短的卷发,穿着花布衫,体型略微臃肿,看上去和全中国的大妈并无二致。

        大妈开始还挺配合警察的工作。但是警察提出希望大妈能去警察局录个口供的时候,大妈表示还要给孙子做饭,实在不想趟这趟浑水。便衣刑警好说歹说,求着大妈,才把人接到了局里。

        可是这还不是最大的困难。最大的问题是在录口供的过程中,老邢发现这大妈耳朵虽然灵光,但是眼神却不好使。首先,案发当天,大妈并没有完全看清楚扶着仲夏的男人的模样。她只知道是带着个眼睛,皮肤挺白,斯斯文文的。在沈墨提供的仲韵琪的宴会宾客的名单里这样的宾客没有一百也有五十。其次,在怀疑的人员照片中,大妈竟然大手一挥,豪气的指认了足足六个嫌疑人。老邢觉得这里面大妈蒙的成分肯定还占大多数。

        沈墨被老邢找过来商量此事,并给出了否定的结果,“这个……真的不能作为一个有效的证据。”

        沈墨紧锁着眉头,觉得事件好像已经走向了一个死局,“目击证人呢?”

        “回家给孙子做饭去了?”

        沈墨觉得不可置信,“你怎么就把人放走了呢?”

        “大哥,这是民众配合工作,不是刑事拘留。人家肯定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啊!”老邢觉得真心和这个说风就是雨的家伙没法商量。

        沈墨汗颜,“那个什么瘸三有消息么?”

        “瘸子是有案底的,人也挺精明,根本就没出城,指不定在哪个旮旯猫着呢!”老邢拿起桌上的几张大妈指认过的照片,感叹一句,“这社会衣冠禽兽实在太多!”

        “你觉得如果见到这几个人……大妈能指认出来么?”老邢叹口气,没办法,实在不行死马当活马医吧!

        “打草惊蛇。”沈墨一口便否定了老邢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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