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阳把追击骆驼的几只野狼尽数放翻,赶紧来与胖子会合。
曹阳用的是容弹量17发的格洛克手枪,是美国境内最受欢迎的警察配枪,并且有超过60%的警力已经在使用格洛克手枪。
凭借出色的操控性、优异的射击精度和平易近人的售价倍,格洛克手枪在西方民间也很受欢迎。
这些野狼虽然不如粽子那般力大无穷,刀枪不入,但是灵活性非常高。
曹阳虽然能枪枪命中,但是很难一枪必杀,所以一弹匣立刻就用完了。
就在曹阳换弹匣的时候,狼王已经如同幽灵一样,悄无声息的来到曹阳的后面,猛地扑了过来,爪子已经搭在了曹阳的肩膀上。
曹阳乾坤闪,立刻闪现出去,一秒七闪,狼王顿时在风中凌乱了,头晕眼花,根本就忘记了攻击。
就在曹阳停下来的时候,狼王已经吐着she头,眼珠子打转,晕菜了。
曹阳直接用枪托敲在了狼王的脑袋上,狼王就软绵绵的倒了下来。
狼王一倒,剩余的几只野狼,立刻飞窜逃跑。
胖子在后面举枪射击,追击了几十米远,野狼翻过沙丘,才算打完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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