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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名被芦花用青蒿救活的圉奴,正在给公子准备马车,公子和友人要出去。

        他当了二十年的圉奴了,附近几十里内他养马的技术最好的。马才生下来不久,他就能知道这马将来长得好不好。

        平日里就住在马厩当中,盛夏时节也会采摘一些马用的草药,身上总有一股草药的淡淡香味。

        凭着这一身的本事,公子和之前的主人对他都还算不错,每年冬末时候都会赏赐他一些剩下的酒水,有时候还有一块肉。

        公子是个守礼君子,圉奴一直这样认为。

        包括自己得了重病,整日忽冷忽热、冷起来如同掉入了冰窖、热起来仿佛火烧的时候,公子也没有将他赶走,还让他住在马厩中。

        单是这份恩情,便是九死也难报了。

        圉奴拿手摸了摸身边枣红马身上的毛,让这匹有些不太情愿的骏马安静下来,将马车的挽具套上,看了一眼正在那里和友人闲聊的公子。

        公子名叫公孙泽。

        公孙这个氏,此时很常见。有些类似于阿拉伯地区的赛义德,属于一种称谓,意思是祖上某人有爵位,但是自己是旁支不是嫡长子。

        此时叫公孙某的,大部分都不是一家,而且一旦将来飞黄腾达便不再以公孙为氏。譬如商鞅,在魏国时是公孙鞅,称其为公孙是说他有血统非是庶人,等将来封地于商,便是商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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