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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墨家要建立天下归一的国度,这又必须要用人定的成文法,因为国家在墨家的定义中,是人们同义之后,出让了一部分权力授权于公共权力,出让的这部分其中就包含执法权。否则的话,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义”,都有自己的执法权,在不确定每个人都能理性的理解“自然之道”的情况下,执法权必须归公共权力所有。

        在人定成文法的基础上,墨子提出了“惟害无罪”的说法,也就是说你对社会造成了危害,但如果没有法令禁止,那么你就不是犯罪。犯罪要在法令制定之后再违背,这才算是犯罪。

        因而,孟胜可以听那个郑国口音的讼师谈的津津有味,就在于这一切都是合于墨家道义的。

        墨家不能舍弃自然法,因为这是造反有理的基础。正如商汤、周武一样,他们不是造反,虽然夏桀和商纣制定了法令不准谋反,但因为夏桀和商纣的法,违背了天志和自然之道,所以这是恶法,是可以不被承认的,因而他们有权起兵推翻恶政。

        但墨家又不能舍弃人定成文法,因为这是执政的力量。犯了罪每个人都有执法权,必然会造成无政府的混乱,不能指望现在每个人都能理解“道法自然与天志”,又不可能舍弃“奇技利器”退回到“完美”的自然状态,那么人定成文法就是必须的。

        问题的关键,也算是这个邓析子之后提醒了孟胜。

        要有纲,再有令。

        哪些适用于自然法、哪些适用于成文法,成文法是否合理又需要以什么来衡量,这就是问题的重中之重。

        泗上正在着手解决这个问题,一旦这个问题解决了,那么造反的合理性有了,执政的合理性也有了,剩下的就是看谁的拳头硬了。

        汤武革命,是对的。

        明知那个人是坏人,而无执法权的游侠持剑杀之,是好的,但却是违法的,需要杀人者死伤人者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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