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埋藏骊山地下至今已经有两千多年,也没见谁能够奈何得了它。所以,秦陵之中的宝贝也就跟那银行中的钱一样,大家都知道它存在,但正常人不会去打它的主意。顶多顶多,也就是幻想一下而已。

        但于先生不是正常人。

        如果是正常社会,他可以是通常意义上的悍匪。如果是光头他们的灰色地带,那这人也该被看做扛把子一类。

        总之,旁人只能眼看着的、幻想着的财富,于先生是有决心有能力把它们给搂到自己怀里的。

        至少在盗墓这件事情上,他的确是专家里的专家。

        在很久以前,因为某种机缘,巧合之下,光头对盗墓界里的一些基本常识有了了解。

        “搬山卸岭,摸金发丘。这是盗墓里的四大流派。”

        “发丘有印,摸金有符,搬山有术,卸岭有甲。”

        想起曾经被自己遗忘,又因为于先生的到来而被重新唤醒的记忆,光头有些恍惚。他和那些神秘人,一别也有将近二十年了。

        “为什么,现在我们已经找到地方了,何必带着他一起干呢?要我看,就算不宰了他,也得让他赶紧滚蛋。这家伙一个人却要拿走七成的宝贝,我们也太吃亏了。”

        猴子并没有发现光头神色的变化,只是听到自家大哥不同意,有些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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