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白居易十九岁、湘灵十五岁时,情窦初开,两人便开始了初恋。白居易有一首诗名为《邻女》,追叙了十五岁的湘灵,赞美湘灵的美丽和她悦耳的嗓音。

        贞元十四年(公元七百九十八年),白居易二十七岁的时候,为了家庭生活和自己的前程,他不得不离开符离去江南叔父处。

        一路上他写了三首怀念湘灵的诗。分别是《寄湘灵》、《寒闺夜》和《长相思》。由诗中可以清楚地看出,白居易与湘灵经过十七年的相处和八年的相恋,感情已经很深了。

        离别后不但苦苦相思,而且已考虑过结婚问题。但是湘灵担心她家门第低,攀不上白居易。最后表示了愿至天必成和步步比肩行的恳切愿望。

        贞元十六年初,白居易二十九岁考上了进士,回符离住了近十个月,恳切向母亲要求与湘灵结婚,但被封建观念极重的母亲拒绝了。白居易无奈,便怀着极其痛苦的心情离开了家。

        贞元二十年(公元八百零四年)秋,白居易在长安作了校书郎,需将家迁至长安,他回家再次苦求母亲允许他和湘灵结婚,但门户大于一切的母亲,不但再次拒绝了他的要求,且在全家迁离时,不让他们见面。

        他们的婚姻无望了,但他们深厚的爱情并没从此结束。白居易以不与他人结婚惩罚母亲的错误,并三次写了怀念湘灵的诗:《冬至夜怀湘灵》、《感秋寄远》和《寄远》。在近8年里,母亲再没让白居易和湘灵见面,也不允许他提起湘灵。

        白居易三十七岁时才在母亲以死相逼下,经人介绍与同僚杨汝士的妹妹结了婚,但直到元和七年还写诗思念湘灵。

        例如《夜雨》、《感镜》等。后来白居易蒙冤被贬江州途中,和杨夫人一起遇见了正在漂泊的湘灵父女,白居易与湘灵抱头痛哭了一场,并写下了题为《逢旧》的诗。这时白居易已经四十四岁,湘灵也四十岁了,但未结婚。

        这首诗里白居易再次用了恨字,此恨与《长恨歌》的恨不会毫无关系,所以说白居易亲身经历的这段悲剧般的爱情为《长恨歌》打下了基础。

        直到白居易五十三岁的时候,他在杭州刺史任满回洛京途中,看到变换旧村邻而湘灵已不知去向的时候,这段长达三十五年之久的恋爱悲剧才划上了离开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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