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情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阻止、压抑、诱发、转移、强化或诱导人对某种价值的需要,可以相对自主地选择生存环境和发展方向。
人有时可以有意识地压抑自己,对于某种价值的情欲,时间一长,这种情欲可能真的基本上消失了,人对这种价值的客观需要,也确实发生了改变或转移;
人通常愿意主动帮助那些主观感觉良好的人,并主动与之建立互利互惠的利益关系,同时回避那些主观感觉不好的人,甚至有意中断已经存在的互利互惠的利益关系;
人有时在某一个地方工作或生活得不开心,就主动辞职或搬家,并能很快地适应新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二)人在情感的驱动下,可以对事物施加反作用力,并使之发生价值增值。这是人类与其它动物的根本区别。
当然,这种反作用不能任意地和无限地施加,只能有条件地和相对有限度地施加,它在整体上受制于或服从于价值对情感的决定作用。
人在情感驱动下所进行的价值创造活动必须严格地遵循基本的价值规律,并在其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情感与价值的相对独立性。人的情感产生并运行于大脑,这就不可避免地受到大脑内部众多因素的制约和干扰,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偏离它所反映的价值,情感的这种偏离现象就是情感的相对独立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时间上的异步性:如果价值形式发生了变化,与之相对应的新情感需要迟滞一段时间才能形成与发展起来。
也就是说,新情感的产生、发展与消失并不能与新价值的产生、发展和消失保持同步,需要迟滞一段时间。
例如,当一个陌生人突然成为你的妹夫或连襟时,你对他的亲情通常不会马上建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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