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城,小县城。

        李想坐在书桌前,双手敲击着键盘,面前的笔记本电脑屏幕上一行行文字就那样很快地出现。

        文字是多么的鲜活,每一个字都像是小生命一样被敲击出来,每一个字都是他的心血。

        灵感来了,真的就是写得飞起。

        太难得了,这种感觉真的太爽了!

        而且他写得太好了,完全不同于卡文的时候那痛苦绝望的难产,现在他就像是不知道怀了多少胎,反正就是一把刀直接破开他的肚子,把他的孩子一个个拿出来……

        他的作品真的就是他的孩子呀,满是心血,每一个敲击键盘的声音都是一个新生命的诞生。

        噢耶!

        没有人能够阻止他,感觉他现在就是灵感本人,一直泉涌。

        写得真好!

        果然他时候有天赋的!

        李想一口气写完这个情节后,还有种意犹未尽的感觉。

        虽然写的是县城里面的故事,但是不管是什么样的故事,小说最重要的就是情节,至少在李想这个扑街不成熟的作者看来,情节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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