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颠簸的汽车里,他梳理着记忆,计划着将来。
前世,他这个乡下穷小子到了帝都后,经过初期的胆怯和不适应,很快就‘误入歧途’了。
他喜欢上了唱歌,羡慕起了那些明星,听说那些歌星出场唱一首歌有好几万。
几万?我的个乖乖,如果是在家种地,十年能攒下几万吗?在这个山区贫瘠的帝都,自然是不能的。
那就唱歌,当歌星,挣大钱啊。
穷小子不但穷,还有点傻,当歌星的念头竟然就这么根深蒂固的种在了他的心里。
他根本不知道唱歌这条路有多难走,有的人唱歌能挣钱,有的人唱歌只能要饭。
在现在的秦乱山的眼里,底层歌手卖唱挣钱吃饭基本相当于要饭,靠手艺,虽然不丢人,但是看不见前途,也看不见钱途。
但傻小子对此并没有清醒的认识,当时他的心智,他的见识也不允许他有成熟的认识。
他就真的去唱歌了,晚自习逃课去唱歌。
嗯,有点脑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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